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变更姓名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变更民族成分:
办理流程
1、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领取回执单
3、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4、审批合格提交原户口薄进行变更登记
5、领取户口薄
办理地址
厦门市公安局
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3号
电话:0592-2034304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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