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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厦门工伤认定指南

厦门工伤认定指南

  • 厦门工伤认定指南

认定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伤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4、首次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或伤者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属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仍在工伤协议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应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

认定流程

1、窗口申请

2、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单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送达结论

认定地址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电话:12333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6213657

认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日

注意事项

1、单位应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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